AI時代,名人應如何保護肖像和聲音不被“盜”用?奧斯卡影帝馬修·麥康納給出了教科書級示范。
為打擊AI深度偽造和濫用,奧斯卡影帝的馬修·麥康納希近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了八項商標申請,涵蓋其聲音、肖像及視頻片段,目前這些信息已錄入美國專利商標局系統。
據悉,聲音商標為馬修·麥康納在電影《年少輕狂》的標志性臺詞:“Alright,alright,alright”,視頻片段為馬修·麥康納對著鏡頭說話和凝視的短片段。
按照馬修·麥康納代理團隊的說法,截至目前,尚未發現AI篡改麥康納的形象,提前注冊是為了未來可能的侵權行為提供法律依據。
此外,馬修·麥康納本人強調,任何對其聲音或形象的使用,都應建立在明確授權與本人同意的基礎之上,并在AI環境中確立清晰的所有權邊界。
在AI技術日益成熟的當下,深度偽造不再是單純的“炫技”,而成了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的牟利工具。
一段幾秒鐘的音頻、一段公開的視頻、幾個人物表情,就能重新生成一張照片、或是一段以假亂真的音、視頻。這些東西一旦經過網絡大范圍傳播,即便及時刪除相關內容,也不可能完全抹除對當事人的負面影響。
而將聲音、肖像、口頭禪等內容申請商標,相關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核準注冊后,該商標就會受到法律保護,注冊人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。
需注意的是,聲音、口頭禪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存在一定難度,主要難點在于這類商標的顯著性要求較高、審查標準更為嚴格,同時還受到公眾認知習慣的限制。
舉個例子,2020年4月,李佳琦有意通過關聯公司將其經典語句“Oh my god,買它買它!”申請為聲音商標。盡管商標摘要描述為以李佳琦人聲念出,聲音具有極強的個人風格和識別度,但該件商標仍在同年12月被駁回。
雖然沒看過相關駁回通知書,但該聲音商標駁回原因不難判斷:一是缺乏顯著性,二是具有不良影響(注:“god”一詞),而涉及宗教內容的“不良影響”意味著復審難度較大。
如果申請人必須要申請聲音商標,就必須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,而且要尋求專業機構的合作,對商標情況進行分析研判,如果有注冊成功的可能性,還需充分準備證據,證明聲音商標的獨特性、長期使用情況及與自身的關聯性,才能提高注冊成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