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潤衢州醫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華潤醫藥)于2022年09月申請注冊了“花初源HUA CHU YUAN”商標(以下簡稱申請商標)。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理后認為該商標與“花初源HUA CHU YUAN”商標(以下簡稱引證商標)近似,駁回了申請商標在第35類上的注冊申請。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,委托我司對申請商標進行駁回復審。

華潤醫藥作為衢州市醫藥銷售領域的龍頭企業,在醫藥行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。本案的申請商標“花初源HUA CHU YUAN”是申請人商標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能否順利獲準注冊,對公司的經營及商標體系的建立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我司接受委托后,對申請商標的駁回理由進行了全面分析。由于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文字內容完全一致,通過商標對比難以將二者區分,因此,申請商標成功獲準注冊的唯一途徑是消除商標注冊的權利阻礙,即讓引證商標的權利狀態消亡。
基于此思路,我司律師對引證商標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,發現引證商標系注冊人從原注冊人處受讓而來,而原注冊人存在囤積、銷售商標的行為。其名下絕大多數商標正在售賣或已售賣給第三方并完成轉讓。原注冊人出于牟取不當利益的目的,大量售賣商標,違反了《商標法》第四條、第四十四條的規定。據此,我司對引證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程序。該案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,被商評字[2023]第273191號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裁定無效。
由于引證商標被裁定無效,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之間的權利沖突已不存在,華潤醫藥順利獲得“花初源HUA CHU YUAN”商標注冊證書。
除了商標權利人自行注銷商標或商標到期未續展這兩種情況外,欲使已注冊的商標權利狀態消亡,通常有兩種途徑:一是針對連續三年無正當理由不使用的商標提起撤銷程序,二是對商標提起無效宣告程序。對于復審案件中出現的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高度近似的情況,無需感到灰心,可尋求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進行全面分析,利用有效程序使引證商標權利消亡,為商標注冊清除障礙,從而成功獲得心儀的商標。